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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防办二0一六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索引号:    日期:2017-05-02    
  
  长春市人防办对法制工作始终高度重视,2016年明确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的总体工作思路,进行了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以省、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组建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一、今年工作总结

  2016年法制工作主要围绕六条主线开展工作,达到预定效果。

  一、继续推进人防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进程。

  2016年的工作要点中我办将推进立法调研列为重点。按照市政府五年立法规划的要求,在2015《长春市地下空间开发使用管理条例》基础上,2016年继续进行修改,积极参与《条例》的修定,修改工作可谓是一波三折,历时一年多,做了大量的立法依据查找和比照工作。多次参加研讨会,专门派员到厦门、南宁等第调研,反复讨论,在具体条款上,都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民本位精神为指导,不仅在立法原则上重点在立法角度上都进行反复推敲。该《条例》的出台对推进我市人防立法来说是有力的契机,我办对此十分重视,积极与市人大立法委和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沟通,组成立法调研组和起草组,市法制办和人大来调研时,我办一把主任曾庆彬和主管主任张文华亲自汇报,对地下空间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集中开展立法研究,力争法律依据的突破。

  二、抓好人防系统法制队伍建设。

  2016年市人防办首先从继续落实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做起,班子成员带头学,执法人员自觉学,形成了非常好的学习法律氛围。今年1026日,如期举办一期法制培训,聘请吉林税务学院税务系主任马丽佳教授讲解人防工作新局面所涉及的税法知识;聘请省法制办李树声处长讲解《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相关内容。全市人防系统主要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都参加了培训,大家学习认真,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市办领导到法制培训班做重要讲话,并与大家交流座谈法制工作的发展思路。通过学习、考试和培训,使人防系统工作人员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为促进了全市的人防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提供了队伍保障。

  三、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简化程序降低行政成本。

  按照市法制办行政审批改革方案的要求,市办成立了审改工作领导小组,办领导亲自组织相关处室进行研究,细化审批改革细则,确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审批流程,做到字当头,严把细节关。在2015年行政改革的基础上,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权利公示制度按市法制办的要求,对人防的外部权力进行清理和统计,每一项权力都确定了具体法律依据、收费依据和标准,注明承办处室,按政府法制办要求上报电子和纸质统计报表。将行政许可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及时、公开处理反映的问题。在规范性文件清理过程中,法规处对所有涉及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的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都进行了清理,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2016年无新增规范性文件制定。

  四、认真履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职责。

  法规处根据年初工作计划,10月初,组织专人对全市各县区、开发区进行执法大检查,对全市人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和《纲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016年没有违规审批人防工程发生,没有形成新结建费欠缴,没有重大行政处罚发生,清缴陈欠结建费180万元。全面落实案卷评查制度,开展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检查。同时,重点检查中发[2014]15号文件的落实情况,人防结建审批中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情况,并指导监督重点县市的落实、依法行政、三段式执法工作等。检查中发现的人防行政执法主要问题都下发了情况通报。

  五、主动做好法制宣传,提升人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七年,市办法规处按“六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小组的要求,结合纪念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12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为开展“法治长春”创建活动,订购法制宣传条幅,悬挂于人防办大楼门口;在人流密集区发放《纲要》宣传单500多份,让人民群众了解《纲要》的目标和工作要求;印制海报200份,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法制意识。

  六、细化案件处理,防范信访案件扩大化。

  开展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聘请法律顾问,按合同管理规定,开展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累计审查合同18余件,取得了很好的监督效果。我处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处置信访案件5起,民事应诉1起,均获得很好的处置结果,全年没有一起行政复议。法规处配合秘书处妥善处理了长春市桃源腻子厂上访、站前联合书城购房业户上访等案件,形成了处理意见及文字材料呈报相关领导,提出的坚持依法解决的处理意见得到了市领导的认可。1118日接到朝阳法院行政应诉传票,目前我办正在积极准备相关证据,做好应诉准备。

  第二、今年法制工作存在问题

  2016年,我办行政执法的主要问题是,个别县市区及开发区人防办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还有不到位。在全市人防行政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还有个别县市区及开发区人防办没有设立专门的人防执法岗位,由于人员更换,法律贯彻落实不力,行政执法程序上还有漏洞,人防建设费追缴不到位和标准不统一还有存在,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不高,应对新行政诉讼法修改准备不足,文明执法水平需要改善,人防法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大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办领导的重视,将在今后工作中大力改善。

  第三、明年工作打算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科学安排工作十分重要。长春市人防法制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省人防办法制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依据,通过突破重点工作来带动整体工作的提升,抓好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教育等,提高法制工作水平。

  一、抓好立法筹备工作,有序推进人防立法工作改革。

  2016年国家《人防法》已列入立法调研项目,今年要进一步结合《中共中央关于深入推进人防工程改革发展若干规定问题的决定》(中发[2014]15号)积极主动做好修法前期工作。另外,《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将会对我市的人防相关法规的修订产生深远影响,要以此为依据重点开展研究。

  12017年的立法主要是要深入调研。克服研究不深入的问题,组织专人到兄弟省、市调研,深入实地研讨人防相关法规立法初衷和立法本意,重点针对人防工程的产权管理问题、建立统一的结建工程建设和管理标准的问题、安全生产责任的问题、人防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问题”,计划在4月和11月重点对发达城市的人防立法进行学习。

  2、要依靠人大和法制办推进立法。2017年《长春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例》正式实施,对我市人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抓住市政府对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有利时机,今年要对2002年发布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若干规定》;2006年发布的《长春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使用管理规定》两部政府令开展修订作准备,多提供有指导意义的评估意见。今年力争与法制办协调出台《长春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租赁合同》范本,为我市人防工程租赁做好法律基础。

  二、落实办公会学法制度,抓好法制学习培训教育。

  1将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和部门办公会”学习的重要内容。根据《长春市各级政府常务会和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制定长春人防部门的落实办法,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继续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特别人防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使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

  2组织三次法制培训班。采取外聘高水平讲师方式,拓展本系统人员的法律视野。培训时间在678月。6月份的培训重点是市政府提出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一门市一张网”所涉及的内容,对今年新颁布的《长春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例》进行系统学;7月份的重点是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9月份的重点是《对外合同签订及履行、涉税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按工作需求设置课程,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目的是提高法律水平,解决基层的实际问题。

  3、组织落实好市法制办举办的培训班。要以执法证核查为契机,对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一律不予颁发执法证,坚决杜绝无证上岗、野蛮执法的行为,规范执法队伍。参加国家防办、省办、市法制办的各类学习。认真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学习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法律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整体水平。

  1、推进规范化执法。重新制作印刷行政执法标准文书案卷,积极协调法制办进行把关,明细案卷分类,保证行政处罚公正、合法、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2、协调省办、人大、军分区、法制办等单位,进行联合人防法制检查,特别是各开发区的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区、县,必要时可以聘请人大或法制部门重点检查;

   3、依法制作行政执法标准化流程。严格行政执法工作,落实现场检查,佩带行政执法记录仪,并妥善保存资料,编制执法程序软件,实行行政执法电子化;

   4、对年度法制工作表现较好的区、县,要给与倾斜。以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范围、程序、保障和承担方式

   5、依法追缴陈欠、新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对遗留案件进行梳理,加大对破坏人防工程设施和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对在本区内破坏人防工程设备设施和违章建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理情况。

  6、重新修订印制人防执法相关制度汇编。组织学习和落实,对现有的执法监管模式,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对违法案件未及时发现和处理的问题,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等,逐步解决。

  四、提高市政府绩效考核完成水平,做好市人大和市法制办、省办交给的各项日常性法制工作。

  1、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和建议,当好参谋,当好助手。 

  2、切实提高法律理论水平,为市办签订的合同进行法律把关,利用和协调好了法律顾问,坚持多沟通、多反馈工作思路,不怕麻烦,防范法律风险。服务基层,确定法律接待日解决实际问题,合理安排日期到基层去提供法律讲解。

  3、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前期控制工作,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法修订后的诉讼高法态势,对发生诉讼案件做好申诉和申辩准备工作,聘任律师,保证程序和实体不违法。协助办领导及秘书处做好信访接待及其他工作。

  4认真完成人大立法计划报告、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备案、行政处罚备案、重大案件审核报送、执法证件管理等情况报送工作。

  5组织抓好权力清单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保证权力清单落实到位,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按照程序向市法制办申请到企业检查监督表,规范到企业的检查行为,营造良好的行政法制环境。

  6在全市人防系统继续推行三段式执法模式。要在过去基础上,积极推行三段式执法模式,积累经验,健全人防执法手段。

  7、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采取自查、自改、自建、自究的办法,对号入座,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追究,整肃态度生冷、推诿扯皮、办事不公、效率低下等问题,树立服务型机关的形象。

  五、提高人防法律法规宣传的社会效果。

   1积极参与全市统一组织的六五普法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人防工作的有关法制知识。

   2、积极与相关新闻媒体加强沟通,加大人防工作法律知识宣传力度。利用《中国人民防空》、《吉林人防》、《吉林国防》等杂志报刊和长春市人民防空网站,广泛宣传《人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3、充分运用法制挂图、宣传单、宣传册等形式,用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宣传画进行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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