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投诉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月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在线av不断更新政府网站(www.tkyhn.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在线av不断更新秘书处联系(地址:长春市东民主大街519号;邮编:130061;电话:0431—89132116;传真:0431—88926484;电子邮箱: ccsrfb@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春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4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我办一年来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建设,提高网上服务水平,并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新增公开政府信息43条,信息公开网站点击次数10176次,局长信箱办理事项5件,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到位,网上咨询,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明显增加,信息化工作已列入重点工作内容,由一名副主任领导,通信处具体承担信息业务工作,其它有关处室或基层单位配合。信息化运维资金有保障,列入预算,相关渠道通畅。有相关信息运维及安全制度。本年度积极参加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的电子政务培训活动及安全保密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共参加12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通过对政府信息进行的梳理,截止2014年12月31日,2014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3条,累计公开信息总数83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7条,占 16.3 %;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占25.6 %;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数15条,占 34.9%;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10条,占23.3%。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长春市人防办网站(www.tkyhn.com)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等栏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通过“在线申请”,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至2014年末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2万9千多人次。
2、公共查阅点
本机关设置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为公众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4年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累计12人次,借阅文件7件。
三、回应解读情况
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9次,在线av不断更新政府网站作为我办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充分发挥交流互动作用,开展政策解读、网上留言、网上咨询、网上论坛、投诉申报等活动,全年共受理发布投诉反馈信息49条,咨询回复49条,网上投诉、咨询及信息公开申请等互动交流累计1百余人次。
四、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2件,以其它方式申请4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和结建审批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我办对依申请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规定》深化了主动公开内容,方便了公众从各类主动公开渠道获取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有5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4件,同意公开答复的为1件
在1件未能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的答复中,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为1件,
(三)咨询情况
共有21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11人次,占52.4%;电话咨询7人次,占33.3%,网上咨询3人次,占14.3%。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行政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各级政府机关共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投诉举报31件。内容主要涉及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和结建审批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其中9件不属于本机关工作范畴,其它内容均已答复。
六、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1人,其中专职人员4人,兼职人员17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四)减免情况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本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