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选拔职位
秘书处副处长
二、选拔范围
长春市各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具有国家 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
三、选拔条件
1 、基本条件
( 1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够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 2 )有较强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努力进取,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 3 )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 4 )坚持原则,清正廉洁,思想作风正派。
( 5 )身体健康。
( 6 )符合回避等规定。
2 、资格条件
( 1 )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副处级领导干部。
( 2 ) 45 岁以下( 196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 3 )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 4 )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 5 ) 具有 5 年以上工龄和 2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曾在县(市)以下党政机关、乡镇(街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
四、报名办法
9 月 8 日 至 10 日 9 时至 17 时,在长春市人防办 4 楼 403 房间报名。自带简历一份,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 张,身份证,职务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咨询电话: 0431 — 88926643
附表如下:
2010 年长春市人防办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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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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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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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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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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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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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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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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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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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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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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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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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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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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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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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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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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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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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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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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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0 一 0 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