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防办字〔2013〕96号
机关各处、办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办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
李宇同志的长春市人防俱乐部经理职务;
王莉同志的长春市人防俱乐部副经理职务及法人资格;
聘任:
李洪波同志为长春市人防俱乐部经理、法人(聘任期为两年)。
此通知。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任免职 通知
在线av不断更新秘书处 2013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