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防组织有3个机构:大会、执行理事会、秘书处。大会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利机构,由各会员国代表组成。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例会。大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2年。执行理事会是执行机构,每年例会一次。执行理事会成员由16个国家代表组成,经国际民防组织大会选
国际民防组织有3个机构:大会、执行理事会、秘书处。
大会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利机构,由各会员国代表组成。大会每2年举行一次例会。大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执行理事会是执行机构,每年例会一次。执行理事会成员由16个国家代表组成,经国际民防组织大会选举产生,任期4年,2年改选半数。执行理事会选举产生该会的主席和副主席。
秘书处是该组织的常设办事机构,驻地日内瓦。秘书长由国际民防组织大会产生,任期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