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柏林
在德国首都柏林,危险等级被分为普通险情、异常险情和重大灾害三个级别。不同险情的救援抢险方式,各部门的分工和投入的力量也不尽相同。柏林州内政部安全与秩序局设有重大灾害防护处,负责协调重大灾害的预防以及灾害发生后的救援抢险措施的实施。任何可能发生潜在危险的机构、设施都必须有内部和外部两套应急预案。
以加油站为例,在发生火险的情况下,内部应急预案涉及现场人员如何逃生和如何报警等。外部应急预案则确定了采取抢险措施的责任人、与警方和消防队联系的责任人。应急预案中,从发现险情到报警以及其他各个环节应采取哪些措施,消防通道出入口设在何处以及实施外部应急预案应作何种准备等,都十分明了。
普通险情包括火灾、爆炸、洪水等涉及公共安全与秩序的突发事件,主要由柏林市政管理部门和警方负责解决。为此,市政管理部门和警方必须随时准备投入救援,并有一整套在不同险情发生后的相应处置方案。
重大灾害、异常险情,有可能涉及众多人员伤亡,或对环境和设施造成严重破坏,仅凭市政管理部门无法应对。除了警方和消防部门外,往往还需要非政府救援组织的参与(如:红十字会、救生协会等)。必要时还需要军队、联邦技术救援机构和邻近其他州派出救援力量。
二、东京
日本政府非常重视城市的防灾减灾。近年来,为了把首都东京建设成为能够抵御强灾的城市,日本政府积极推进“放心居住城市”计划。1991年,日本成立了东京都防灾中心,针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灾害,采取有效的应急行动。在发生大规模灾害时,东京都防灾中心担当着全市防灾行动指挥部的作用。近年来,该中心引进了世界上最先进的指挥系统,能够迅速、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全市的受灾情况,保持与各防灾单位的情报联系。
另外,该中心还设立了以知事(市长) 为部长的灾害对策本部,要求警察、消防等防灾单位的领导参加,并对救援与救护活动、消防活动、公共建筑应急对策、警卫与交通管制、人员避难场所、应急生活设施建设等方面对策的制定与实施,进行必要的审议、决策和指挥。
三、纽约
1996年4月,纽约市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OEM。OEM这个有多种管辖权机构的工作人员,是从其他一些政府部门抽调来的,这些机构包括:纽约市警察局、消防局、急救服务办公室、环保局、公园管理局、残疾人办公室和美国红十字会。
OEM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协助人们将灾害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在灾害发生后作出有效的响应,对灾害提供有用的解决措施,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秩序。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需要多部门共同响应,OEM就是现场的总协调,在联合事故处理指挥部中,最高级别的政府部门既不是警察局,也不是消防局,而是OEM。同时,OEM还建立了一个统一的部门间命令发布系统,并通过组织物资供应线为救援行动提供支持。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