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人防工程(结建)审批
子项1: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人防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项目新建和加固改造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审批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18号)
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吉政发〔2014〕7号)
三、申请条件:拟建项目已取得用地批准文件(用地批准书或土地出让合同)
四、办理材料:
1、投资建设人防工程项目申请表;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单位编制);
3、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5、用地批准文件(用地批准书或土地出让合同)
6、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7、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8、工商营业执照。
五、办事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四楼人防审批窗口
六、工作时间:工作日早9:00-16;30
七、联系电话:88779730
八、办事流程:见附表